武汉市积极策划实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再制造、激光再制造装备及工程化应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008年以来,东风鸿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泰天工程机械再制造、法利莱激光再制造等四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480万元。2011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2170号)要求,武汉市组织法利莱、千里马分别申报激光再制造装备及服务试点、工程机械旧件回收和再制造产品销售网络试点。
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2011年市政府又批准了武汉市循环经济十大领域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再制造产业发展被列入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重要内容。目前,武汉城市矿产交易中心、格林美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中周炉料废旧钢铁加工、武钢-武石化-青山电厂物质能源互供、粉煤灰及工业石膏利用、工程机械再制造、80万吨乙烯循环经济配套项目、两型社区创建等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再制造产业是一种对废旧产品实施高技术修复和改造的产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再制造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能达到甚至超过原品,而成本却只有新品的1/3甚至1/4,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目前,我国有大量工程机械装备在达到报废要求后将被淘汰,新增的退役装备也在大量增加,14种主要型号的工程机械在我国保有量已达300万台左右,如再制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5%,就可以实现400亿元以上的产值。发展再制造产业,是工业强市的重要手段,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武汉市东西湖区、青山区先后获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2008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依据。
2008年,武汉城市圈获批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示范区,全市迎来改革实验的历史机遇。市委、市政府提出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武汉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和引导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十一五”期间,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实施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