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爆炸物品运输车用于煤矿井下爆炸物品运输的专用车辆,煤矿用爆炸物品专用车,有以下规定:
1. 以矿车底盘为基础制造;
2. 车身前后,有可靠的橡胶碰头或者其他防碰撞设施;
3. 车身采用黄色反荧光标识;
4. 车厢外两侧有红色反荧光“爆炸物品专用车”标识;
5. 前后两端有醒目的危险品标识;
6. 车厢内四周,顶底,车厢檐口,采用柔性,阻燃,抗静电木板封闭
7. 经过煤矿安全部门,质检部门验收合格
山东邦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投入生产煤矿用爆炸物品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