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
《意见》指出,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良好环境。
《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意见》强调,鼓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区域特点、煤层赋存条件、技术基础等因素,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科学引导煤矿智能化发展的进度和规模。支持煤炭企业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建设任务、技术体系和建设进度,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步伐。
《意见》称,要加强煤矿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推进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煤矿智能化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加强对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等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
《意见》明确,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凝练出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等,向类似条件煤矿进行推广应用。
《意见》指出,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煤矿智能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推动专业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具备矿业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