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25日表示,今年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权成本;同时,压缩了审查授权周期,知识产权保护更快捷。
日前,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甘绍宁称,今年以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首先,加大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更严格。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也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
甘绍宁指出,在执法方面,深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关系,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同时,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指导效果。
其次,完善联动协同,大保护机制更健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再次,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商标、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全国已建25家,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此外,加强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更有力。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甘绍宁说,不仅尊重和保护国外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外国政府保护中国知识产权。不断健全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甘绍宁表示,接下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