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宿迁市海天翡翠城小区公共收益一直由前任物业公司代管,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矛盾不小。后来,前任物业公司撤离小区后,又重新聘请了一家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小区成立了新的业主委员会。这一届业委会成立后,不仅盘点好了“家底”,还专门成立了监察小组,由小区里几位老同志监督每一笔资金。
“这次发放的24万余元,就是2018年至今的小区公共收益结余。”
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沈桂堂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收益金主要来源是车位出租费和电梯广告费。除去公共设施维修、改造费用,今年9月份,小区业主委员会整理发现,小区2018年至2019年的公共收益金还剩下24万余元,决定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把这些钱分给小区里2000多户业主。
9月20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讨论决定,在小区内张贴公示,10月20日起兑现承诺,让业主们了解小区公共收益金用在了哪里,提升他们的幸福感。
目前,已有80多户业主来此领取,业主们拿上房产证和物业费发票都可来领,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岗。
业委会承诺以后都这么干 只要有结余就发给业主
10月21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看到,不少业主带着相关票据到这里来领钱。“每户业主能分到113.2元。”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共有2000多名业主,经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讨论后,决定将这24万余元平均分配给所有业主,算下来就是每人能分到113.2元。而业主只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和2018年到2019年的缴费票据,证明自己的确是房屋主人,并在公共收益金中有过支出,就可以分得到钱。
82岁的业主陈本奎领到113元大红包之后,竖起大拇指赞扬。他说,住过那么多小区,第一次看到物业给业主发钱。这样的做法让他们享受到了实惠,感受到了来自业委会的温暖。
“小区每一笔钱都要用在实处,
今年在日常硬件维修基础上,
又根据业主反馈,
增添了长椅等设施,
方便一些老人休息。”
沈桂堂介绍,在这些必要开销之外,共结余了这么多钱,在讨论起该如何处置这笔钱时,大家最终决定,既然都是业主的钱,理应全部还给业主们。
这个想法在业委会讨论后几乎全票通过,大家认为,每年小区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费用,是一笔较为稳定的收入,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截留在账上。
在小区,记者看到了翻修一新的路灯、治安摄像头,还有遍布小区各个公共场所的健身、休闲器材。这些都是用公共收益进行的整修、更换。
“把钱分给大家,
能增加业主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信心,
这次感觉效果也很好,大家都很满意。”
沈桂堂表示,业委会决定,如果往后每年公共收益金仍旧有结余,一定也会一分不少地全额发还给业主。
【探讨】
是否给业主发“红包”
要看业委会和物业约定
“为啥给业主们发红包的都是别人家小区,
我们自己家小区咋不发呢?”
“我们小区电梯广告整天狂轰乱炸,
为啥我就没见发钱?”
看到宿迁这个小区的做法
其他小区有人心里委屈了
如今城市高层住宅小区越来越多,电梯广告更是常见!可不少业主并不清楚,到底电梯广告能否随便投放呢?是否要经过业主同意?如果可以投放电梯广告,收益去了哪里,是否都要给业主们发“红包”?
据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以及电梯广告的相关收益等,都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而至于这部分收益具体如何分配,则要看业主和物业公司所进行的约定。若没有成立业委会,要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另外,电梯内能否投放广告,原则上还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10月21日,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对方表示,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包括电梯广告等公共收益,一种情况可能作为公共基金进行小区设施的维修、改造等,另一钟情况,可能作为物业费的补充。
“公共收益多出来的钱,
也可以发给业主,
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就行。”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南京很多小区物业成本比较高,但调整物业费难度大,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所以部分小区公共收益会作为物业费的补充。
物业收支都要公示
否则可向物管部门投诉
南京某物业公司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们在南京服务多个小区,不过这些小区暂时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目前我们的公共收益都是单独建账户,等业委会成立后,再移交给业委会,具体如何处置这部分公共收益,将根据前期物业合同约定。”
上述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交付多年的小区,一般业委会相对成熟的话,会对包括停车费、电梯广告收益等公共收益进行合理安排。小区运行多年,部分要维修的地方如果不能用公共维修基金的话,那就拿出公共收益来使用。“这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对方说,一般要使用公共收益的话,物业公司会做备案、公示,以保障公共收益费用使用的公正、透明。
不过,现代快报记者在探访中发现,并非所有小区都管理如此完善。有部分小区表示每年都会公示收支明细报表,但如果业主要对明细查账的话,手续还是相对繁琐,另外,公示有时候并非所有业主都能清楚看到。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小区公共收益必须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否则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