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从工信部得悉,工信部已结合前期实践构成《携号转网服务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清晰了携号转网申请与处理流程、商场服务处理等一系列环节,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征求意见稿,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移动电话用户变更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但用户号码坚持不变的一项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为用户供给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
工信部提出,用户处理携号转网服必须先向当时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查询号码是否满意携转条件,满意携转条件的,用户可申请取得授权码,并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处理,取得新的移动电话卡。
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应当一起满意号码已处理真实身份信息挂号,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已出账电信费用,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约束的协议或已免除在网期限约束,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个天然日等条件。
工信部清晰,携入方为用户处理携号转网时,应视同新用户入网,严格执行电话用户实名挂号有关规定。
《携号转网服务处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