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群第一案”近来在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因被移出微信群、以其名誉权被侵略为由起诉该群群主的原告起诉被驳回。这起颇受注重的案子,最终落槌。
“踢群第一案”之所以引起注重,很大部分原因是它“别致”。这种“被移出群聊”的日常操作,竟然被提上公堂对簿,这一情形反差,不免让人不得不多看一眼。不过,尘埃落定后,现在评论“踢群第一案”案子本身含义不大,反而是引起这件事情的行为逻辑更值得咱们去考虑——网络交际礼仪的重要性。
从之前的“职工回复‘嗯’被解雇”事情,到此次的“踢群第一案”,它们尽管都是个例,但都引发了人们对网络交际礼仪的热议。毫无疑问,在互联网交际时代的今日,网络交际中的“网络礼节”愈加受到人们注重。曾有网友整理出一系列网络交际礼仪,比方,不要随便拉新人进私密群;不要在朋友圈发你和别人的对话截图,除非先打马赛克;尽量不在群里发广告等。这些网络礼节“翻译”过来,实际上与咱们日常交际中约定俗成的礼仪本质上无异,即对别人尊重与对本身自律。其实,不管线上线下,只需关乎交际,都需求人们遵守一定准则和常规,这也是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毕竟,交际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传递信息,更在于表达感受与情感。从面对面交谈,到邮寄传书,到电话传声,再到今日的即时谈天,交际媒介不断地变化,意味着咱们的交际礼仪也需求及时更新以适应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