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为“吹嘘”软件使用了与微信类似的红包界面和谈天表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将“吹嘘”软件的开发运营方北京青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曙公司)告上法庭。
7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分别对“微信红包”和“微信表情”两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定青曙公司构成损害信息网络传达权,补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
腾讯诉称
“吹嘘”仿照“微信红包”
易形成相关大众混杂或误认
腾讯科技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公司)诉称,青曙公司运营的“吹嘘”软件中的电子红包页面与“微信红包谈天气泡和敞开页”相同或构成本质类似,损害了腾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达权。
“微信红包”相关页面和“微信”全体页面构成有必定影响的装潢,而青曙公司作为同类产品、服务的经营者,全体抄袭、全面仿照“微信红包”的全流程规划、软件界面及图标规划,极易形成相关大众混杂或误认,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腾讯公司请求青曙公司立即中止损害著作权和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补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销共计450万元。
“吹嘘”辩称
红包不具有独创性 与“微信”无相关
青曙公司则辩称,涉案“微信红包谈天气泡和敞开页”的创造规划来源于生活中的什物红包,不具有独创性,且“吹嘘”中使用的电子红包与涉案作品存在差异。因而,其未施行著作权侵权行为。
此外,“微信红包”相关页面及微信全体页面不构成有必定影响的装潢,青曙公司也未以任何方式宣扬其软件与“微信”应用软件存在相关,相关大众不会产生混杂或误认。因而,其也未施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审理
存在不正当竞争 判令中止侵权并补偿经济损失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以为,“微信红包谈天气泡和敞开页”构成美术作品,也与青曙公司提出的类似或附近的电子红包作品存在显着差异,具有独创性。
而青曙公司的电子红包谈天气泡和敞开页与腾讯公司建议的“微信红包谈天气泡和敞开页”分别构成本质性类似,青曙公司未经许可进行使用,侵犯了腾讯公司的信息网络传达权。
此外,法院以为,“微信红包”相关页面,是“微信红包服务”的全体形象,应当归于“有必定影响的服务装潢”。但微信全体页面仅是软件类产品的常规规划,没有表现独特性,不构成“有必定影响的服务装潢”。所以青曙公司被控侵权页面与“微信红包”相关页面全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容易形成大众的混杂和误认,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攫取竞争优势,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次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确定青曙公司损害了腾讯科技公司和腾讯计算机公司的信息网络传达权,判令中止侵权并补偿经济损失10万元;确定青曙公司施行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中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补偿腾讯计算机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此外,青曙公司还应补偿腾讯公司合理开销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