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微信就能方便沟通的今日,不少人很少再看短信了,但有一类短信——银行借记卡的余额变化提示,还是有很多人会认真查阅,并为此每月开销短信提示效劳费。
不久前,四川乐山市民李先生突然发现,自己运用的银行借记卡,本来每月2元的短信提示效劳费悄然涨到了每月3元,“单独面擅自提价,几乎太霸道了。”
对此,该银行乐山分行相关作业人员表明,依据效劳协议,各项收费如有变化,以乙方(银行)最新布告为准。在调价前,银行现已提早在官方网站、银行网点进行了布告。
质疑:
银行短信提示费悄然提价太霸道
李先生经常运用银行卡,比较重视卡中余额变化,在处理某银行借记卡时,他选择了注册“账户余额变化提示”的短信效劳。
“我记不清详细的开卡时间了,但是记住其时柜台作业人员说的是每月2元短信提示效劳费。”李先生回忆说,自从办卡后,每个月他都收到短信扣费的告诉,短信里的扣费名称为“信使展期”,一向扣的是2元。
今年1月,李先生无意中发现每月短信提示效劳费悄然涨到了3元。他细心查看之前的流水发现,分界点在2018年12月,之前每月扣的都是2元,从12月开始每月扣费3元,而他竟然还蒙在鼓里。
其时因为临近年末作业忙,李先生也没干预此事。连续几个月一向扣费3元后,李先生终于深恶痛绝,愤而在网上发帖声讨。“之前一向是2元,你要涨1元,客户应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李先生以为,银行单独面擅自提价,太霸道。
李先生的遭受并非个案。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四川达州、浙江宁波、河北元氏等多地网友均有发帖反映,该银行账户变化短信提示效劳费由本来的2元涨至3元,提价幅度到达50%,单独面提价也不告诉。
回应:
协议约好收费如有变化以布告为准
在李先生网上发帖反映后,该银行乐山分行与其进行了沟通洽谈。李先生坚持要求对方给出提价的合理依据,并交还每月提价多收的1元钱。银行方面称,调整收费是上级一致实行的,并在银行网站和银行网点提早张贴了布告,收费是合理的。两边和谐未果。
因为作业繁忙等原因,李先生没有再进一步维权。前几天,李先生去银行取消了“账户余额变化提示”的短信效劳,并在作业人员的推荐下下载了银行APP。
提价1元的依据是什么?到底是否合理?4月8日,该银行乐山分行相关作业人员发来一份效劳协议的规范合同,并称该行用户在注册“账户余额变化提示”的短信效劳时,都签定了这份同样的协议。
该份协议约好,收费规范及优惠政策详见乙方在官方网站的《效劳价目表》。各项收费如有变化,以乙方最新布告为准。乙方有权依据业务需求对收费规范进行调整,依法经过官方网站等合法途径提早布告。
经查询,该银行网站信息显示,自2016年8月1日起,该行借记卡和活期存折账户余额变化提示短信方式效劳不再免费。依据该行《效劳价目表》,个人借记卡余额变化提示短信效劳费每月2元至5元。
该银行乐山分行相关作业人员提供了一份《关于调整余额变化提示短信效劳价格的通告》称,从2018年11月21日起,借记卡(存折)的余额变化提示短信效劳实行新价格,即3元/月。在此之前签定的余额变化提示短信效劳,在效劳到期前仍实行原收费价格。
不过,李先生的余额变化提示短信效劳是早就签定注册了,为何没有实行原收费价格?难道其效劳现已到期?那又为何到期了还持续收费?
对此,该银行乐山分行相关作业人员解释说,李先生签定的是包月效劳,每月主动展期,相当于每月体系主动重新签一次协议,在2018年11月到期后,12月主动新签协议就按照新价格规范来实行了。
律师说法
不能单独改变
用户可提出异议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以为,依据《合同法》规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相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如银行与用户间达到的协议,未清晰约好详细效劳金额,或只是一个2元到5元的区间,都归于约好不明。这种情况下,两边在详细实行时,确定了每月2元的费用规范,且一向按此规范实际实行。“在两边未另外签定补充协议时,就不能单独改变价格。”假如要改变,需求告诉合同另外一方进行洽谈,达到新的合意再实行。即便银行告诉到用户,用户也可提出异议,要求持续按原合同实行,并交还多收的费用。
王英占表明,合同法也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力、实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两边未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前提下,关于老用户应持续实行每月2元的规范,不能单独擅自提价,而关于新用户能够按照新的价格规范来实行。
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律师表明,依据《合同法》及《民法总则》等规则,合同一方不能单独面改变合同。之前约好每月2元,现在涨到3元,必需要征得两边同意,签定新的合同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