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电子  服装  创业  空调  轴承  家电  GPS  木门  供应  物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电商网购投诉同比增长工商部门将加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85
核心提示:电子商务包括B2C、C2C等模式,其中B2C指企业通过互联网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如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网、凡客诚品等;C2C指
电子商务包括B2C、C2C等模式,其中B2C指企业通过互联网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如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网、凡客诚品等;C2C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如淘宝网、拍拍网等。从1999年的8848等B2C网站算起,网购在我国已发展了16年。

  此前,电商平台管理混乱、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卖家”卷款“蒸发”等问题,一直是网购管理的难点。
 来自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170.1万件,同比增长18.7%,其中网络购物问题投诉数量同比增长高达174.4%。

  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法昌分析,网购投诉凸显,主要因为货物质量本身存在问题;货品在运输途中破损;售后服务不到位等。

  国务院法制办5月6日通报,由商务部起草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开征民意。依据《意见稿》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卖家”,凡需要审批或备案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等证照信息。

  《意见稿》还提出,“未经允许禁向消费者推送信息”,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不得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渠道,向其发送推销信息”。

  同时明确“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制度”,提出“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电信、新闻出版广电等主管部门,将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和相关服务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行政处罚结果进行汇总,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制度,并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意见稿》明确了包括网购在内的无店铺零售管理权限,“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店铺零售业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店铺零售业管理工作”。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则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6月5日。

 
关键词: 电商网购
本条信息网址: https://www.fa08.com.cn/zixun/show-20120.html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网友提供和互联网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不对网站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交易汇款需谨慎,请注意调查核实。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常见问题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行业图标
免费发布信息,上网做生意,就上发吧信息网.发吧,发吧,祝您生意发发!(c)2008-2021 DESTOON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系用户自行发布,其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发吧信息网(www.fa08.com.cn)不提供任何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