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侨联副主席陈乃科提出加强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管理的建议,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必须加快建立宽松的税收政策;零售环节税收规模小、征税成本高,生产制造环节是税源的大头,一般商业零售毛利润也就是10%左右,应抓大放小。据了解。网购市场已享尽税收红利做大,并对实体经济尤其是现有零售业为代表的流通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从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而言,应该对电商和实体经济基本上实现一视同仁。
业内人士认为,(个体)网店的规模与电商纳税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对于淘宝上几百万小微职业卖家来说,电商的无税收和无店面成本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征税,价格抬高,利润减少,部分卖家将另谋出路。这可能是电商的一次大洗牌,也可能会对刚刚繁荣起来的电商形成致命打击。
据了解,经过多年发展,C2C平台淘宝网店已经形成固定生态,各种类型的卖家并存,即: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并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也在履行交税义务。但是,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我国一直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
据悉,去年6月4日,商务部表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商务部正在积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出台,目前仍在前期调研,尚无具体的出台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