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统筹建设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六大业务应用为重点,国家、省、地市和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居民健康卡为载体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
至“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以区域为重点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试点地区互联互通;构建四级信息平台,实现六大业务应用,基本覆盖80%的省份70%的地市以及50%的县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全覆盖;在试点地区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2020年前,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四级信息平台,实现六大业务应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最终,全面建成全行业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方便群众获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意见,医院信息化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实现医院内和医院间信息共享,以远程医疗推进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新农合信息系统将加快完善,实现跨区域即时结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意见强调,在人口健康信息化中,注重落实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妥善做好隐私保护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