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音讯,北京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8月1日起,北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这也意味着,乘客每次乘坐出租车出行比原来多付1元钱。发改委音讯指出,依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方法》,经研讨,并报市政府同意,8月1日起,北京市巡游出租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每运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
发改委一起提请北京市交通委运送管理局做好方针实施前后的配套作业,加强方针宣扬解说和监察履行,指导出租车企业及时做好燃油附加费明码标价和驾驶员培训作业,保证方针平稳实施。一起,加强职业管理,标准驾驶员运营行为,强化运营服务质量监管,切实提高职业服务水平。
此外,在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方针并行,已调整计价器的巡游出租车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费,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方针履行。北京市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有关事项的函》(京发改〔2015〕68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