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学毕业后,李高霞留在重庆主城工作,她一直租房居住,月租金两千余元。2016年3月,李高霞认识了重庆九龙坡籍男子小高。经过一个月的接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6年5月25日,通过按揭的方式,李高霞用自己尾数为5442的银行卡向开发商支付了近12万的首付房款和相关费用。这套李高霞自称单独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人署上了小高的名字。李高霞称,自己在区县老家有一套按揭房,现在如果再署名买房,就要承担贷款利率上浮和首付款比例上涨的风险,所以就单独写上了男朋友的名字。
到了2017年4月,恋爱中的男女分了手,房子随后也就成了双方争吵的焦点。小高表示,近12万元的首付款和相关费用,是自己从李高霞处借来的,并不是李高霞所说的借名买房。
而从按揭的情况来看,在2017年5月以后,房屋的按揭款是由男方独自支付,在这之前的按揭款则无法证明是李高霞单独支付。到了2017年的年尾交房的时候。当初买成49万的精装房已经升值到近百万。李高霞打听到,双方分手之后,昔日男友又结识了新的女友,对方还是自己的闺密,目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目前,李高霞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小高则表示自己拥有充分的材料,证明房子是自己的。这套房屋究竟归谁所有,需要等待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