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显示,2017年6月1日,上海市交通委透露,将启动新一轮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明确“新增车辆实行无偿有期限制度”等,这被认为是体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国办发58号文)中关于“强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内容的一大亮点。
其实早在今年的4月份,交通运输部就召开全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会。会议透露,截至4月24日,全国共有21个省份出台了出租汽车改革意见;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5个城市已经出台了落地政策,118个城市公开征求意见。
走得更早的是深圳。2016年底,深圳的一场“优化的士运价体系价格听证会”,首次提出将设计出租车运价的动态调整机制,被国内交通业评论为“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破冰之举”。
除了上海、深圳之外,目前包括北京、武汉、青岛等在内的全国几十个城市已经就“巡游出租车”改革出台了相关落地政策。只是在交通部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看来,“诚恳度不一。”
参与方案设计的深圳大学教授韩彪对《瞭望东方周刊》介绍,“深圳的运价动态调整将综合考虑出租车的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的收入水平,科学建立出租车运价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燃油价格等因素联动的计算公式。”
而有些城市所称的动态调价机制,“其实是把十多年前就有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作了重申,没有太多突破性意义。”徐康明说。
“出租车改革的呼声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从未停止,而这一次以深圳为代表的城市,在一直管制过死的运价机制上实现历史性的突破,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一定意义上说,网约车这几年的发展,成了倒逼出租车改革的契机。”徐康明告诉本刊记者。
截至目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已逾半年,不少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依然没有出台,一些已出台细则但门槛较高的城市,网约车新政面临“落地难”。
不少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应充分意识到网约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对社会就业的拉动作用和社会管理模式的变革作用,建议用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