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在东莞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果报考普通高中的,则需要另外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市教育局表示,从2016年起,“异地中考”资格认定截止日期由原来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当年的5月31日延长到8月31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3年或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往年,今年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有在东莞办理的(含在本省外市办理后改签至东莞的)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时间必须满3年,社保也要累计满3年或以上。
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条件
1.具有东莞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小学毕业后,从初一开始在我市初中就读,中途没有在外市初中就读。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2.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或以上
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申请人持有在东莞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即36个月)或以上,且目前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即可认定符合本条件。2010年起,东莞推广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之后办理的居住证时限可以累计。申请人只需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即可,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3年或以上
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任意一方在广东省缴纳社保累计满3年(即36个月)或以上,且目前处于参保状态。申请人在本市参保的,提供申请人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在本省外市参保的,需提供申请人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如果缴纳社保累计月份未足3年的,建议随迁子女父母到广东省内其他地市补缴纳社保至满3年。
4.合法稳定职业
申请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5.合法稳定住所
申请人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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