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p><p>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劳部发[199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特殊职业者,是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p><p> 就业方向: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可以直接就业!!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在日本,每330人就有1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在我国,平均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这足以说明我国营养师人才的异常匮乏!国家规定:所有过百人企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幼儿园到大学等各级学校,大中型酒店、养老院等都必须配备营养师,当营养师到达一定数量以后,国家会强制执行。</p><p></p><p>工作内容(1)进行膳食调查和评价;(2)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3)营养咨询和教育;(4)膳食指导和评估;(5)食品营养评价;(6)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7)培训和管理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p><p>学习的内容主要有:(基础营养学、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证.</p><p>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二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考评办法: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国家岗位资格证书。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p><p>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2寸蓝底照片4张及照片电子版一份(不同年份不同地区,所需报名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情况请参看当年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