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如果您怀孕后离职了,按规定是不能够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了,如果您以前也缴纳了好几年的生育保险,但现在却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您一定会觉得很亏吧,生育保险大概能享受10000元的福利,您清楚吗?通过专业代理公司即可以为您争取到您应得的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您还没有怀孕,之前也没有参加社保,您知道该怎么样操作您也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吗?欢迎致电咨询!
注:生育保险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
附: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简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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