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司、办事处)办理北京社保,北京社保,代缴北京社保。北京社保代理,上海社保代理,广州社保代理,深圳社保代理,东莞社保代理,佛山社保代理,北京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外国驻北京办事处、代表处、分公司等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可以委托具有代理资质的服务公司代理购买社保。
二、社保办理流程:
1、签定《社保及劳动事务代理协议书》
2、委托代理个人及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缴纳相关费用
3、我公司向社保局申报增减员及办理相关事务
三、社保代理的优势:
1、与企业及客户一体,为您以及您的企业做整体的缴纳规划;
2、我们有着专业的顾问眼光,丰富的行业经验;
3、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劳动事务专家在线免费咨询;
4、最透明的收费、最明细的协议、最快捷的办理;
5、规范操作,规避风险,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6、为您以及您的企业给出最合理的办理方案
每日一则劳动法
职工违章造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及就医路费企业应当全额报销;(二)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伤残职工14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工资降低部分的90%的在职伤残补助金;若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 70%的伤残抚恤金。
温馨提示:请大家一定认准骏伯人力,社保代理我们会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社保代办,办理社保,北京社保公司,北京社保服务公司,办理社保公司,社保外包公司,北京社保外包公司,代交社保,代买北京社保,代理北京社保,代缴北京社保,办理北京社保,北京社保代买
联系方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8801137915
办公QQ:221589778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2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