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本品为白色晶体或结晶性粉末。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甲醇中微溶,在乙醇中极微溶,在中几乎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置80℃干燥4小时,取约10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氨试液0.2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26°至+131°。
鉴别(1)取本品0.5g,加水5ml溶解后,加氨试液5ml,在水浴中加热5分钟,溶液即显橙色。
(2) 取本品溶液(1→20)2~3滴加至热的碱性酒石酸铜试液5ml中,生成红色的沉淀。
(3)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酸度取本品1.0g,加水至10ml,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5~6.5。
氯化物 取本品0.40g,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7.2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18%)。
硫酸盐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02),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4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4%)。
糊精、可溶性淀粉和亚硫酸盐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后,加碘试液1滴,溶液显黄色,再加淀粉指示剂1滴,溶液显蓝色。
有关物质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取对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调节检测灵敏度,使主成分色谱峰的峰高为满量程的15%~25%。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5倍。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除溶剂峰外,主成分峰之前的杂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1.5倍(1.5%),主成分峰之后的杂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0.5%)。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测定,无水物含水分不得过1.5%,一水合物含水分为4.5%~6.5%。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05%。
重金属 取本品5.0g,加水23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