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进境商品名称:鲜梨(以下简称“梨”),学名Pyrus communis,英文名Pear。
输华果园、包装厂及冷处理设施需在意方农业、粮食主权和林业部审核备案,并由中方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梨进口报关,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要求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前,意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中方将在海关网站上公布。
进口梨清关,输华梨需采取冷处理,在意方或授权监管下进行,按照出口前冷处理操作程序对输华梨进行冷处理,进口梨报关,冷处理温度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果肉中心温度1.11°C或以下,连续处理时间不少于14天;果肉中心温度1.67°C或以下,连续处理时间不少于16天;果肉中心温度2.22°C或以下,连续处理时间不少于18天。
如发现不符合中方食品标准的,则对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