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EuP指令2005/32/EC,并进一步扩充其范围,欧盟于2009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的生态要求指令2009/125/EC,此指令规定与能量有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自2009年11月20日起,ErP指令2009/125/EC取代原EuP指令(2005/32/EC,2008/28/EC)。
原来基于EuP指令的IM将同时转为此指令的IM。
ErP指令产品范围
与EuP相同,ErP指令不适用于人及货物的运输工具。
除原EuP指令涵盖的耗能产品:简单机顶盒、电视机、外部电源、不带整体体式镇流器的荧光灯、气体放电灯镇流器,和使用该类灯和镇流器的灯具、非定向家用灯、定向灯、LED灯、灯具、灯具控制器(包括LED驱动器和电子变压器)、调光器和感应器、电机、家用制冷器具、循环泵外,还包括其它保存能量的产品,如窗户、绝缘物料或用水产品(如淋浴头、水龙头等)。
ErP认证步骤
1. 符合性评估
根据ErP指令要求,制造商可在“内部设计控制”(ErP指令附件 IV)或“环境管理体系”(ErP指令附件V)两种评定模式中选择一种进行评定。
2. 整理并形成技术文档(TDF)
· 制造商必须形成技术文档
· 技术文档应包括设计、制造、运行和产品最终处置的信息
· 细节将通过各产品的执行措施加以明确
3. 发布符合性声明(DoC)
· 基本信息
· 遵照的指令及标准
4. 标贴CE标志
· 协调标准测试–EMC, LVD等
· 标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