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Mark认证,是欧洲共同市场,对汽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EEC Directives]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 Regulation]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E-Mark 依认证国别不同,所授予之编号也不同,例如像卢森堡提出申请,其 E-Mark 标志为E13/e13。
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E2—法国;E3—意大利;E4—荷兰;E5—瑞典;E6—比利时;E7—匈牙利;E8—捷克;E9—西班牙;E10—南斯拉夫;E11—英国;E12—奥地利;E13—卢森堡;E14—瑞士;E16—挪威;E17—芬兰;E18—丹麦;E19—罗马尼亚;E20—波兰;E21—葡萄牙;E22—俄罗斯;E23—希腊;E25—克罗地亚;E26—斯洛文尼亚;E27—斯洛伐克;E28—白俄罗斯;E29—爱沙尼亚;E31—波黑;E37—土耳其。
E/e-mark认证流程:
1、厂商准备技术资料和样品。
2、进行测试。
3、首次申请需作工厂检查。(已经获得欧盟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 ISO9000等质量体系证书的厂商原则上不必作工厂检查)。
4、测试报告及厂商技术资料送审 。
5、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发证 (发证机构可能对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厂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