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你买了社保吗 买了社保才能领生育津贴
众所周知,前阵子榆林发生了一件令人感到痛心的事情,就是一名产妇因生孩子顺产疼痛过度,没有剖腹产而跳楼自尽,这件事在网上,甚至院方跟家属方都各执一词。其实孩子出世本该是一件喜事,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分娩难免会面临一个很大的疼痛,所以在怎么生产更应该尊敬女性的意见,所以这件事也是因为院方、家属与产妇没有达到一个意见一致,从而引起的悲剧。那么,在这件问题上如何处理,还是有待近一步的调查。
那么一名职工女性在深圳生育,她的社保怎么做报销呢?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生育保险参保人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的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按照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6元至2400元不等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生育津贴的领取:
这里所说的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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